会员注册协议

深圳市骏骥卓越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是标杆网的运营商,本协议由您与深圳市骏骥卓越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签订,具有合同效力。会员注册时,请您认真阅读本协议,并选择接受或不接受本协议,注册成功及使用行为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并自愿接受本协议各项条款的约束。

一、会员注册

1.1 本协议所称“会员”,特指符合本协议所规定的条件,同意遵守标杆网各种规则、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并使用标杆网的自然人或组织。个人或组织通过网上注册成为标杆网会员,包括普通会员和认证会员,申请认证会员必须上传身份证明和资质证明等文件,并保证所提交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标杆网审核认证后成为认证会员。

1.2 会员帐号注册

1.2.1 不得以假冒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名称、政府领导、社会名人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注册帐号;

1.2.2不得以不文明、不健康名字,或包含歧视、侮辱、猥亵类词语注册帐号;

1.2.3 不得使用容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或其它不符合法律规定注册帐号。

1.3 会员申请成为认证会员时必须保证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合法、真实,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或个人的身份证明和资质证明,会员必须为提交的虚假证明材料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如造成标杆网及其会员,以及第三方的经济损失,必须承担所有的经济损失。

1.4 会员帐号的所有权归标杆网,会员仅享有使用权。12个月未使用的会员帐号,标杆网保留收回的权利。

1.5 会员有义务保证密码和帐号的安全,会员利用该密码和帐号所进行的一切活动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由会员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标杆网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会员发现帐号遭到未授权的使用或发生其他任何安全问

二、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2.1 会员有权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及标杆网发布的相关规则,使用标杆网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利用标杆网上进行经营质量评价、查阅或上传相关资料、发布信息、购买产品或服务、参与标杆网的有关活动等。

2.1 会员有权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及标杆网发布的相关规则,使用标杆网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利用标杆网上进行经营质量评价、查阅或上传相关资料、发布信息、购买产品或服务、参与标杆网的有关活动等。

2.3 会员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自己在标杆网的会员账号。

2.4 会员有义C务确保在标杆网发布的信息真实、准确,无误导性。

2.5 会员不得在标杆网平台发布国家禁止发布的信息,不得发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信息,也不得发布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的信息。

2.5 会员不得在标杆网平台发布国家禁止发布的信息,不得发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信息,也不得发布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的信息。

2.7 会员同意接收来自标杆网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活动信息、产品或服务销售广告信息等。

三、标杆网的权利和义务

3.1 标杆网将在现有技术水平的基础上努力确保正常运行,尽力避免服务中断或将中断时间限制在可行的最短时间内,保证会员使用的顺利进行。

3.2 标杆网将对会员在注册使用标杆网中所遇到的问题和反馈及时作出回复。

3.3 标杆网有权对会员的注册信息进行查阅,对相关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存在合理怀疑时,标杆网有权发出通知询问会员并要求会员做出解释、改正,或不通知会员直接做出删除信息、删除账号等处理。

3.4 会员在标杆网与其他会员产生纠纷的,会员通过司法部门或行政部门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标杆网提供相关资料,标杆网将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若会员请求标杆网从中协调,或标杆网知悉纠纷情况的,经审核后,标杆网有权通过电子邮件及电话联系向纠纷双方了解纠纷情况,并将所了解的情况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纠纷双方。

3.5 因网络平台的特殊性,标杆网没有义务对所有会员的行为进行事前审查。但若根据标杆网所掌握的事实依据,可以认定会员存在违法、违反本协议规定或其他在标杆网的不当行为,标杆网有权向会员核实有关情况,删除相关信息,限制会员活动,发出警告通知以及终止向该会员提供服务。

四.合法使用网络和发布信息

4.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号)》、《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有关计算机互联网规定和知识产权的法律和法规、实施办法。

4.2 会员对其自行发表、上传或传送的内容负全部责任,所有会员不得在标杆网任何页面发布、转载、传送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否则标杆网有权自行处理并不通知会员:

(1)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10)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1)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4.3 会员承诺对其发表或者上传于标杆网的所有信息(即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乐、电影、表演和录音录像制品和电脑程序等)均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或者已经得到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会员违反本条规定造成标杆网被第三人索赔的,会员应全额补偿标杆网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各种赔偿费、诉讼代理费及为此支出的其它合理费用);

4.4 当第三方认为会员发表或者上传于标杆网的信息侵犯其权利,并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或者相关法律规定向标杆网发送权利通知书时,会员同意标杆网可以自行判断决定删除涉嫌侵权信息,除非会员提交书面证据材料排除侵权的可能性,标杆网将不会自动恢复上述删除的信息;

4.5 如会员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如有违反以下规定,标杆网有权要求会员改正或直接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删除会员张贴的内容、暂停或终止会员使用网络服务的权利)以减轻会员不当行为而造成的影响。

(1)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

(2)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3)不得利用标杆网服务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4)不得利用标杆网服务进行任何不利于标杆网的行为。

五、隐私权政策

5.1 您了解并同意,以下信息适用本隐私权政策:

a)在您注册标杆网帐号时,根据标杆网要求提供的个人注册信息;

b)在您使用标杆网的服务时,标杆网自动接收并记录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会员IP地址、使用的语言、访问日期和时间、软硬件特征信息及您需求的网页记录等数据);

c)标杆网通过合法途径从商业伙伴处取得的会员个人数据。

5.2 您了解并同意,以下信息不适用本隐私权政策:

a)您在使用标杆网平台提供的搜索服务时输入的关键字信息;

b)标杆网收集到的您在标杆网发布的有关信息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参与活动、成交信息及评价详情);

c)违反法律规定或违反标杆网规则行为及标杆网已对您采取的措施。

5.3 标杆网保护会员信息安全:

a)标杆网不会向任何无关第三方提供、出售、出租、分享或交易会员个人信息,除非事先得到您许可,或该第三方和标杆网单独或共同为您提供服务,且在该服务结束后,其将被禁止访问包括其以前能够访问的所有这些资料;

b)标杆网亦不允许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手段收集、编辑、出售或者无偿传播会员个人信息,任何标杆网会员如从事上述活动,一经发现,标杆网有权立即终止与该会员的服务协议;

c)为服务会员的目的,标杆网可能通过使用会员个人信息,向您提供您感兴趣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向您发出产品和服务信息,或者与标杆网合作伙伴共享信息以便他们向您发送有关其产品和服务的信息(后者需要会员事先同意)。

5.4 在如下情况下,标杆网将依据会员个人意愿或法律的规定全部或部分的披露会员个人信息:

a)经您事先同意,向第三方披露;为提供您所要求的产品和服务,而必须和第三方分享会员个人信息;

b)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或者行政或司法机构的要求,向第三方或者行政、司法机构披露;

c)如您出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标杆网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则的情况,需要向第三方披露;

d)如您是适格的知识产权投诉人并已提起投诉,应被投诉人要求,向被投诉人披露,以便双方处理可能的权利纠纷;

e) 在不透露单个会员隐私资料的前提下,本社区有权对整个会员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会员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

f)其它标杆网根据法律、法规或者网站政策认为合适的披露。

5.5 标杆网帐号均有安全保护功能,请妥善保管会员会员名及密码信息。标杆网将通过对会员密码进行加密等安全措施确保会员信息不丢失,不被滥用和变造。尽管有前述安全措施,但同时也请您注意在信息网络上不存在“完善的安全措施”。如您发现自己的个人信息泄密,尤其是标杆网会员名及密码发生泄露,请您立即联络标杆网客服,以便标杆网采取相应措施。

5.6 标杆网会不时更新本隐私权政策,您在同意标杆网服务使用协议之时,即视为您已经同意本隐私权政策全部内容。

六、经营质量评价结果的公开、查阅和使用

6.1 仅认证会员,而且该会员在会员设置中自行授权同意公开经营质量评价报告时,无论自评或官方评价的经营质量评价报告才能被查阅,同时才有权查阅其他同样自行授权同意公开经营质量评价报告的认证会员的经营质量评价报告;如果用户或会员通过技术手段非法获取包括经营质量评价报告和最佳实践在内的非公开信息,将被追究法侓责任,如造成标杆网或他人损失的,应承担所有的经济损失。

6.2 会员不得将查阅到的其他会员的经营质量评价报告进行下载、复制、传播,如果因此损害到标杆网和被查阅经营质量评价报告的会员的名誉和经济利益,应负所有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赔偿所有损失,同时,会被立即取消标杆网会员资格,且不需事前或事后通知。

6.3 会员由于误解或误用标杆网发布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质量评价报告、最佳实践、相关评价和数据、卓越社区交流信息等)而造成自已或他人的经济损失,或承担法律责任的,会员自负全责,标杆网概不承担责任。

七、服务的中断和终止

7.1标杆网可自行全权决定以终止对会员的服务,并不再保存会员在标杆网的全部资料,而无需通知该会员。服务终止后,标杆网没有义务为会员保留原会员资料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信息,或转发任何未曾阅读或发送的信息给会员或第三方。

a)会员注销后,标杆网有权保留该会员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会员注册信息、交易记录等;

b)会员注销后,如会员在注销前在标杆网上存在违法行为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标杆网仍可行使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

7.2 如存在下列情况,标杆网可以通过注销会员的方式终止服务:

a)根据标杆网所掌握的事实依据,可以认定会员存在违法、违反本协议相关规定或其他在标杆网的不当行为;

b)标杆网发现会员注册信息中主要内容是虚假的;

c)其它标杆网认为需终止服务的情况。

八、免责声明

8.1 当会员接受该协议时,会员应明确了解并同意:会员使用标杆网之风险由会员自行承担。标杆网依据现有技术提供服务,尽管标杆网将尽合理努力维护正常运行,但标杆网无法随时预见到任何技术上的问题或其他困难,该等困难可能导致会员的使用行为受到影响,请会员谨慎考虑使用标杆网所提供服务可能带来的风险。

8.2 是否经由标杆网下载或取得任何资料,由会员自行考虑、衡量并且自负风险,因下载任何资料而导致会员设备(包括硬件和软件)的任何损坏或资料流失,由会员自行负责。

8.3 会员经由标杆网取得的建议和资讯,无论其形式或表现,绝不构成本协议未明示规定的任何保证。

8.4 基于以下原因而造成会员的损失,标杆网不承担任何直接或间接赔偿责任:

a)标杆网的使用或无法使用;

b)会员的资料遭到未获授权的存取或变更;

c)标杆网中任何第三方之声明或行为;

d) 误解或应用从标杆网获悉的信息,造成自已或他人经济损失,或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

8.5 对于会员所发布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及其品质,以及会员履行交易的能力等,标杆网无事先审查义务且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8.6 标杆网提供与其它网站或资源的链接,会员可能会因此连结至其它运营商经营的网站,但不表示标杆网与这些运营商有任何关系,标杆网不对上述链接网站及其网页内容进行管理监督。因使用或依赖任何此类网站或资源发布的或经由此类网站或资源获得的任何内容、物品或服务所产生的任何损害或损失,标杆网不负任何直接或间接赔偿责任。

九、知识产权

9.1 所有出现在标杆网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作品、图片、档案、资料、网站构架、网站版面的安排、网页设计、软件、经由标杆网呈现的推广信息或资讯,均由标杆网或相关权利人依法享有相应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其它专属权利等),会员仅在符合使用目的的前提下被许可浏览和使用标杆网。未经标杆网或相关权利人明示授权,会员不得复制、修改、出租、出借、出售、传送、删除、添加标杆网的内容,或根据上述网站资料和资源制作成任何种类物品。

9.2会员发表并将其上传到本网站的任何内容,标杆网在全世界范围内不限形式和载体地享有永久的、不可撤销的、免费的、非独家的使用权和转授权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复制、发行、展览、改编、汇编、出版、翻译、信息网络传播、广播、表演和再创作及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确定的其他权利。

9.3 会员从标杆网的服务中获得的信息,未经标杆网许可,不得任意复制或转载。

9.4 使用标杆网的任何内容按法律规定需要支付费用的,应当通知标杆网及作者及支付费用,并独立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9.5 标杆网享有所有作品用于其它用途的使用权和优先权,包括但不限于网站、电子杂志、平面出版等,作者在标杆网发布内容时视为同意本条款。

9.6 标杆网所有内容仅代表会员或作者自己的立场和观点,与标杆网无关,由会员或作者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9.7 恶意转载标杆网内容的,标杆网保留将其诉诸法律的权利。

十、不可抗力

10.1 标杆网对因超出我们合理控制之外的原因、事件或其他因素导致的未能履行本协议下的任何义务不承担责任。该等原因、事件或其他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台风、水灾、火灾、雷击或地震、罢工、暴动、黑客攻击、网络病毒、电信部门技术管制、政府行为或任何其它自然或人为造成的灾难等情况。

十一、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1.1 本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履行、修订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2 如果发生因本协议或其违约、终止或效力而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纠纷或索赔(以下简称“争议”),均应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附则

12.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2.2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12.3 本协议解释权及修订权归标杆网的运营商深圳市骏骥卓越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所有。